遇到車禍先報警還是先和解?律師教你正確步驟
- porkerface123456
- 10月6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
在台灣,交通事故幾乎每天都在發生。很多人遇到車禍時,第一反應是「趕快和對方和解,省得麻煩」,但這樣往往容易吃虧。其實,處理車禍的正確流程應該是「先報警、再蒐證、最後再討論賠償」。
第一步,一定要報警。不論事故大小,只要有人受傷或財物損失,報警都能留下正式的事故紀錄。警方會到場製作筆錄,並出具交通事故初步分析,這對於日後理賠、打官司都有關鍵作用。如果沒有報警就私下和解,日後一旦對方反悔,自己可能會陷入不利局面。
第二步,要記得蒐證。可以用手機拍攝現場照片,包括車輛位置、道路狀況、碰撞痕跡與對方車牌。同時,也要注意有沒有路口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影像,這些都能成為證據。若有人受傷,建議立即送醫,並保留醫療單據。
第三步,才能討論和解或理賠。如果雙方責任比例明確,通常保險公司會依照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》與任意險的範圍來賠償。若責任歸屬有爭議,可以透過警局調解或法院訴訟解決。千萬不要在現場被情緒左右,輕易簽下不合理的和解書。
總之,遇到車禍的關鍵是冷靜應對:報警確保有紀錄,蒐證確保有證據,最後再來討論和解金額。掌握這三個步驟,就能大大降低自身權益受損的風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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